
参赛对象:
• 2009年至今与腾讯平台有过广告合作的代理商。
参赛作品:
• 产品应用范围:投放的广告产品包括但不限于QQ.com(体育、汽车、财经、新闻、娱乐等频道)、
QQ IM、Qzone、QQshow、QQ音乐、QQ会员、腾讯游戏、论坛、QQ宠物等任意一个或多个媒介产品。
• 营销活动时间范围:从2009年1月1日至今在腾讯平台投放过的营销活动均可提交,以上线时间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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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参赛表格,并填写;
MIND AWARD以广告营销活动为评估对象,以效果呈现的全案描述为主,请简明扼要的阐述品牌和用户洞察、广告运动的目标、创意和媒介策略、执行效果和M、I、N、D维度的案例总结。文字简单易懂,数据、材料真实可靠,具体请参考提供的填写样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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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Email提交参赛表格和广告营销活动总结
发送到:1242368520@qq.com,文件大小不要超过8M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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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2份打印的参赛表格和营销活动总结PPT文件以及刻有参赛作品的光盘2份到组委会;
请把所有的打印稿和光盘放入一个A4大小的信封中并用骑缝章封口。如果有多个包裹,请在每个包裹里都附上作品明细清单,并在背面标上其对应编号。
时 间:即日起至2010年05月25日前(以邮戳为准)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6号楼1906室(邮编:100022)
收件人:腾讯智慧实效营销大赛组委会 胡女士
电 话:(+86-10) 5900 5204
传 真:(+86-10) 5900 5203
邮 箱:1242368520@qq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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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腾讯组委会收到作品后,参赛者会收到电子邮件确认。
请注意,在参赛作品未完全收到前,不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通知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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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者应保证投至Tencent MIND AWARD大赛组委会的资料和作品的真实性与准确性,因上述资料和作品错误而引发的后果,组委会概不负责。
所有参赛作品一旦提交,则视为自动赋予Tencent MIND AWARD大赛对其作品的使用和出版权利,腾讯有权使用参赛作品的相关图像、文字及视频素材。如果由于参赛作品的版权引起与第三方的争议,将由作品提交者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及赔偿。
所有参赛者都必须遵守Tencent MIND AWARD大赛组委会在本参赛说明上所做出的相关规定,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。
联系人:胡女士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6号楼1906室(邮编:100022)
电 话:(+86-10) 5900 5204
传 真:(+86-10) 5900 5203
邮 箱:1242368520@qq.com
地 址: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6号楼1906室(邮编:100022)
电 话:(+86-10) 5900 5204
传 真:(+86-10) 5900 5203
邮 箱:1242368520@qq.com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