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2011年至今与腾讯平台有过广告合作的公司,包括但不仅限于媒介与广告代理公司、广告主。
广告作品曾在腾讯旗下平台投放,包括但不限于QQ.com(体育、汽车、财经、新闻、娱乐等频道)、QQ IM、Qzone、QQshow、QQ音乐、QQ会员、腾讯游戏、论坛、QQ宠物、手机腾讯网等任意一个或多个。
在广告推广策略中主要运用在线行销形式的广告活动,参赛作品中可包含对电子邮件、病毒营销、搜索、无线、关系营销 、网站、在线广告及其他形式的一对一在线营销形式的运用。
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,凡在腾讯平台投放过的营销活动均可提交,以上线时间为准。
1、所有参赛作品,必须涉及投放过腾讯旗下产品,包括但不限于QQ.com(体育、汽车、财经、新闻、娱乐等频道)、QQ IM、Qzone、QQshow、QQ音乐、QQ会员、腾讯游戏、论坛、QQ宠物、手机腾讯网等任意一个或多个媒介产品。如无法确认,可向组委会进行咨询。
2、腾讯智慧实效营销大赛组委会保留改变参赛者类别的权利。
3、同一个广告作品,可同时参与行业奖项与任一单项奖的角逐。
MIND AWARD以广告营销活动为评估对象,以效果呈现的全案描述为主,请简明扼要的阐述广告活动的相关信息,背景、受众分析、策略与效果。文字简单易懂,数据、材料真实可靠,具体请参考提供的填写样例。
填写完毕后的报名表,请发送到:MINDAWARD@qq.com
参赛者应保证投至Tencent MIND AWARD大赛组委会的资料和作品的真实性与准确性,因上述资料和作品错误而引发的后果,组委会概不负责。
所有参赛作品一旦提交,则视为自动赋予Tencent MIND AWARD大赛对其作品的使用和出版权利,腾讯有权使用参赛作品的相关图像、文字及视频素材。如果由于参赛作品的版权引起与第三方的争议,将由作品提交者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及赔偿。
所有参赛者都必须遵守Tencent MIND AWARD大赛组委会在本参赛说明上所做出的相关规定,组委会拥有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。
